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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9-12-06

各党支部:

根据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统一安排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结合党委工作实际,现就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:全体党员

二、时间安排:2019年12月8日

三、工作要求:圆才党委统筹组织,加强监督指导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加强统筹安排,精心组织推进,对召开组织生活会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。严格落实《关于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“十不准”规定》要求,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。要严格落实《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》要求,对民主评议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党员,按规定稳妥做好组织处置。

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9.12.6